释义 |
(一)由公司进行申报,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报好《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纳税定额表》后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二)税务机关在受理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的自行申报情况,进行审查,核定定额。 (三)税务机关进行核定之后,将初步核定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在办税服务厅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或者是在街道、乡镇、集贸市场或通过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布。 (四)公告之后,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维持或调整定额,作出审批表,将改审批表报税务分局审批。 (五)税务分局审核批准后,向税务所发放通知书。 (六)税务所将最终确定纳税结果进行公式,纳税单位根据公式结果进行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