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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婚姻是否必须以办理结婚登记作为前提条件
释义
    是。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一、在我国无效婚姻有离婚证吗
    在我国无效婚姻没有离婚证,无效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宣布无效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也就是说不需要离婚办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的行为,因婚姻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没有离婚一说,也就没有离婚证了。
    二、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如理如下:
    1、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可以按照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规定分割财产;
    3、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处理。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
    三、已婚去哪个国家结婚不算重婚
    已婚去哪个国家结婚不算重婚:如果这两个国家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分别在两个国家结婚就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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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