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接受债务人转款的微信账号或支付宝账号属于债权人专属所有,债务人能够证明这一点,且保留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截屏,那么基本可以证实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债务的客观事实。 但是,最为稳妥的,还是应当向债权人要回当初所打的借条,并予以销毁,避免产生法律风险。当事人对于自己所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