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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职人员辞职和在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释义
    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解雇和主动辞职的区别
    被辞退和主动辞职的区别包括以下方面:
    (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1、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
    (1)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2)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二、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是什么
    辞职是离职的一种。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离职包括: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等。
    三、解除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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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4: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