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告别人诽谤罪要有哪些证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告别人诽谤罪要有以下类型的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方便的取证方式就是音频和视频资料,当加害人进行加害时,可以通过手机的录音和视频功能进行取证。还可以记住当时在场听到的人,邀请他们为你作证。 二、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是什么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诽谤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