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股东能否单方面解散公司,小股东担忧权益 |
释义 | 小股东失踪,大股东无法单方面注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解散需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法院判决解散。若股东下落不明,法院可强制清算后注销公司。股东去世时,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并参与公司管理。继承人可委托代表办理资产核算、与其他股东沟通,并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临时经营公司的经理人。继承人如有意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规定除外情况。 法律分析 一、小股东失踪大股东可否决定注销公司 一个是小股东失踪下落不明,另一个股东不能直接注销公司。 一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所以说,两人股东的公司,只有一人是无法通过公司解散的决议的。 但是可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的案件,通过法院判决公司解散后,再进入公司清算,公司股东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强制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如果股东去世,由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推选代表或委托律师办理公司资产核算、评估、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等事宜。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如果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股权继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宜。如果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语 在小股东失踪的情况下,大股东无法单方面决定注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解散需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决议。然而,如果小股东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的案件,并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强制清算。只有在公司清算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对于股东去世的情况,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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