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中止的情况包括:探望者患有传染病、违反探望协议严重干扰孩子生活学习、带孩子去不健康场所、道德败坏或对孩子施暴、教唆孩子不良行为、不教育制止孩子违法行为、其他不利于孩子发展的情况。 法律分析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孩子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孩子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孩子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5、探望权人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孩子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7、探望权人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 8、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拓展延伸 孩子探望权的限制条件和中止情形有哪些? 孩子探望权的限制条件和中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胁,例如父母存在虐待、忽视或其他形式的身体或心理伤害行为,探望权可能会被中止。其次,如果孩子的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例如父母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可能会限制或中止探望权。此外,如果父母之间存在严重的冲突、暴力或争议,可能会对孩子的探望权产生负面影响,需要采取限制措施。最后,如果孩子本人明确表示不希望与某一方父母进行探望,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并在适当情况下中止探望权。综上所述,孩子探望权的限制条件和中止情形因个案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孩子探望权的限制条件和中止情形是多样的,旨在保护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发展。无论是父母存在虐待、忽视行为,还是孩子本人明确表示不希望与某一方父母进行探望,法院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在确保孩子的权益和福祉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探望限制措施是必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