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转租要满足的条件是,获得出租人的同意或者被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第三人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房屋的性质租住房屋;以及转租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承租人剩余的租赁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