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转租应满足的条件有: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 一、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转租的应当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将租赁物转租给次承租人。此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在满足合同成立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形成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一般而言,转租合同的期限应与原租赁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果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当原租赁合同到期后,且出租人与承租人不再续签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此时有权收回租赁物。 因此,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部分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转租房主合同到期作废吗 转租房主合同到期作废。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所以租赁合同到期后,转租合同也到期。 三、擅自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力 擅自转租合同是不具有效力的。首先,擅自转租房屋的后果是原则上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次承租人要返还房屋给出租人并且需要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出租人不得再以这个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是认定转租合同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