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税收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期限是几十天左右的时间。 (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一、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诉讼吗 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了,因为不同的情况其对应的要求不一样,比如《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条区分两种情况对行政复议作了具体规定。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不服时,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两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税务机关要求你补缴应纳税款,属于第一种情况中所说的“纳税”范围,所以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务争议税收诉讼与复议关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诉讼起诉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 (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 (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权作出终局裁决,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的裁决是终局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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