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民法典》关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的规定是: 1、双方结婚的时候如果没有进行约定,则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的时候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