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子关系是否能够被法律所禁止? |
释义 | 法律可断绝非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但不可断绝血亲关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义务。母子关系证明可在派出所开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不同公证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市级公证处。 法律分析 一、法律是否可以断绝母子关系 1、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是可以断绝母子关系的,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是不可以断绝母子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母子关系证明怎么开 母子关系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即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离婚并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无论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离婚后的子女仍然是双方的子女。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法律是可以断绝母子关系的。至于母子关系证明的开具,您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具体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同公证处可能对材料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先向当地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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