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和出售的税费计算方法 |
释义 | 赠与房产税费分为两种情况:非直系亲属赠与房产需缴纳契税、个税和增值税,具体根据房产买卖过户标准计算;直系亲属之间的无偿赠与房产免征增值税和个税,只需缴纳3%的契税。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赠与房产税费分以下两种情况: 1、非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计税价格*3%;个税:计税价格*20%;增值税:(同买卖过户标准)①普通住房:2年内(含),合同价的5%;2年以上,免征。②非普通住房:2年内(以及2年),合同价的5%;合同与原始购入价格差额的5%。 2、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免征增值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拓展延伸 房产赠与和出售的税务规定及应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和出售涉及到税务规定和应注意事项。根据相关税法,房产赠与和出售都可能涉及到税费计算。赠与房产时,需要根据市场价值计算赠与税,并遵守赠与税的申报和缴纳义务。而房产出售则需考虑到个人所得税和房产转让税。此外,还需注意资产的持有期限,以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房产赠与和出售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确保遵守税法规定,并了解相关注意事项,以避免税务风险和纠纷。 结语 赠与房产涉及税费问题需注意。非直系亲属赠与契税计税价*3%,个税计税价*20%,增值税视住房类型而定。直系亲属赠与免征增值税和个税,但需交3%契税。赠与和出售均需考虑税费计算和申报义务。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确保遵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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