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车库可以写进购房合同里吗 |
释义 | 开发商可以以出售、赠送、出租的方式约定停车位归属,赠与承诺合法有效,可办理产权证。车位作为特殊不动产,可销售、赠与,需办理契税、办证费和大修资金,具体数额根据车位估值而定。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如果不占用业主共有场所,那么开发商可以以出售、赠送、出租的方式与业主约定车位的归属,开发商的赠送承诺合法有效。且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且建设费用又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的停车位,其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这种车位作为特殊的不动产,和商品房一样,能销售、赠与,也能办理产权证。 对于这种车位,只需要将车位赠与协议(合同)拿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备案,面积经过主管部门实测后,就能办理产权证了。办车位产权时,需要缴纳的契税、办证费,以及大修资金,具体数额根据车位的估值不尽相同。 拓展延伸 购房合同中是否可以将地下车库纳入其中? 在购房合同中,通常可以将地下车库纳入其中。地下车库作为房产的一部分,可以被明确列入购房合同,确保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合法性。购房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地下车库的位置、面积、使用权归属、维护责任等相关条款,以避免未来产生纠纷。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对地下车库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合同中明确载明。建议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购房合同中,地下车库作为房产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合法性应明确规定。购房者应核对地下车库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合同中明确载明。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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