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办停车位需要什么证件,没有房产权能办车位吗 |
释义 | 地下停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需经批准建设并符合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申请办理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证书、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分户图等材料。 法律分析 可以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拓展资料:申请办理(地下停车场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四)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房产分户图、宗地图;(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停车位申请流程及所需证件,无房产权是否可办理? 停车位申请流程通常需要以下证件: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主驾驶证、车辆所有权证明等。这些证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车辆信息。对于没有房产权的情况,是否可办理停车位需根据具体小区管理规定而定。有些小区可能要求车主必须是该小区的业主或租户才能办理停车位,而有些小区可能对外开放,不限制房产权。建议您向相关小区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办理停车位时,还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如缴纳停车费、遵守停车规则等。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办理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流程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办理停车位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并缴纳停车费。建议您根据具体小区管理规定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政策和流程。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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