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拘传与传唤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刑事诉讼拘-传于传唤有什么区别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依据案件情况,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可以实施。 拘-传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案件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一、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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