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法院怎么取证月收入 |
释义 | 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查询对方的收入状况。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一般来说,单位都会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因此,如果能提供银行转款记录、工资条或者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就可以证明每月总收入数额。如果对方拒绝出具其持有的上述材料,则法院可以规定一定期限,要求对方提交上述资料。 作为抚养费的判断标准之一,“月总收入”并不是仅指每月的工资。计算抚养费时所依据的“月总收入”,系指税后年总实际收入按月均计算的实际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季度奖等实际收入在内。计算“月总收入”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对方月总收入是指税后收入;收入不仅包括每月固定工资,还包括每月的公积金,以及年终奖、季度奖金等收入平均到每月的数额,以上合计所得为“月总收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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