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问题何去何从 |
释义 | 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用来抵扣子女抚育费。如果财产被查封或扣押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法院应拍卖该财产。如果不适合拍卖或双方同意不拍卖,法院可以委托单位变卖或自行变卖。对于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应按规定价格收购。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规定期限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赔偿。 法律分析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 拓展延伸 抚养费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及其影响 抚养费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及其影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父母的收入、子女的需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着一些差异。有些父母可能故意隐瞒自己的收入,以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此外,一些父母可能未能按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些差异对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子女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持而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抚养费法律规定的监管,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福祉。 结语 在抚养费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及其影响问题上,我们应加强监管,确保法律有效执行,保障子女权益和福祉。对于故意隐瞒收入、拖欠抚养费的父母,应加倍追偿。只有这样,子女才能享受到应有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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