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没钱给,最坏的结果会怎样? |
释义 | 不给抚养费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的孩子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可以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父母不得拒绝。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有义务也有责任抚养子女。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适当的支付孩子抚养费,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为人父母应尽的一份责任。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孩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孩子可以据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有财产,法院会查封、扣押、冻结,必要时甚至会拍卖房屋,或者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最严重的可能会涉嫌刑事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离婚给多少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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