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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权限属于哪个部门
释义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权限。
    一、房产证能买卖吗
    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卖和转让,除非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后,在符合相关的管理部门的要求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和房产过户手续。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权限的期限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二、土地证上名字可以分开吗
    一家人的土地在一个土地证上,就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分开,可以分开。
    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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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0: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