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冰箱投诉归哪个部门 |
释义 | 生产企业购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这几个部门投诉: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 建议先与卖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要求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律、法规未作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按照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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