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会不会网上追逃? |
释义 | 律师解析: 不会,一、网上追逃的对象:必须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二、网上追逃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且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治安案件中的当事人,只是行政处罚对象,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或罪犯。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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