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过离婚,过两年再次起诉可以离吗 |
释义 | 经过两年多第二次起诉离婚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第二次两年多起诉离婚超过了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所以是有效的。 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形有哪些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形: 1、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法院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哪些情况法院不受理离婚? 起诉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