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青岛保障房网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或个人携带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合格后,区住房保障机构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5、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