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 1、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已开通了提取类、贷款类、查询类等线上业务,具体包括:购买住房提取(限本地且外围系统可核实的房屋情形)、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限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和本中心贷款结清一年后提取情形)、租赁住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出境或港澳台定居等;提前还款、减少贷款期限、还款账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等;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目前包括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lzgjj.com/login.do)、“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手机APP(支持安卓系统)。 2、兰州公积金如何提取: 1.提供提取资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持提取资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3.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 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身份证、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