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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用地转用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释义
    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是:咨询规划部门确认农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交用地申请,进行预审申请并获得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提出正式申请,拟定转用方案并经政府审批,征用土地并签订补偿协议,完成补偿安置后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法律分析
    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
    1、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
    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8、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结语
    农用地转用的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划和程序。首先,用地单位应向相关部门咨询农用地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然后,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接着,用地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并获得相应审批文件。随后,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审批费用。再次向国土资源局提出正式申请,并根据规划和计划制定转用方案。国土资源局负责征用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最后,在补偿和安置完成后,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被征地单位应按规定期限交出土地。这是农用地转用的基本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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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