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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转让后口头保证还有效吗
释义
    债务人转让债务后,口头保证是无效的,为债务履行提供保证的,要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一、保证合同的合同种类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
    二、债务债务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合同见证人有法律责任吗
    合同见证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看情况。如果见证人只是见证,并未签字或承诺承担担保责任的,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的,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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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9: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