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构成合同的缔约过失 |
释义 | 下列情况属于合同的缔约过失:1、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泄漏所得知的商业秘密;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4、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况。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原则是哪些 缔约过失合同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原则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具有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行为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什么情况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民事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法定性。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才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相对性。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存在于缔约阶段(也称先契约阶段),即合同订立的磋商阶段,而不能存在于其他阶段。同时,缔约过失责任也只能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3、补偿性。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害后果。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有损失赔偿责任,而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即用于缔约的合理费用、准备履约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和间接损失,即失去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机会而产生的利益损失等。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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