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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落户口要求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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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