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需要实缴。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一、注册公司的条件有: 1、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去工商局核名,申请设立登记; 4、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5个公司名称;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总之,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需要实缴,一般注册公司需要具备有股东,股东认缴或实缴出资额、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等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