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 |
释义 |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一、没有变更登记的房子还能不能卖? 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对于受让人而言,不能发生取得产权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盗窃物是善意取得吗 盗窃物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的。《刑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等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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