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办法理不动产权证? |
释义 | 律师解答: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