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何时采取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措施是指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借款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反担保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抵押反担保; (二)质押反担保; (三)保证反担保;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等。 如何环保及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一、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三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二、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