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2,村“两委”会商议。3,党员大会审议。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5,决议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或其它村务公开媒介进行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