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应该怎么样划分,伤残等级划分有什么依据 |
释义 | 一、伤残等级怎么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 (100)到第级 (10),每级相差10。 二、伤残等级划分有什么依据一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c.断续工作d.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划分依据.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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