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异地合同多久可以离婚 |
释义 |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所以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去办理。 一、因夫妻感情破裂且分居女方想离婚是否需经男方同意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所以,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二、自动解除婚姻的条件 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是一个误区,法律上根本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说。婚姻关系的解除无非是要么婚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要么离婚解除。而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不存在所谓的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离婚中,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人民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时可以据此确信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的理由,而非所谓的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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