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手机,警察找上门以后当即交还给警察,被带去派出所做了笔录,是否会留有案底 |
释义 | 公安机关传唤或拘留时,应积极配合调查,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复杂案件可延长至14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天。侦查人员可搜查犯罪嫌疑人及相关地点。如对办案不服,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赔偿。复杂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可请求相关赔偿。 拓展延伸 手机失主捡到手机后交还给警察,是否会对其留下犯罪记录? 当手机失主捡到手机后并主动交还给警察,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其留下犯罪记录。交还手机是一种积极的行为,体现了失主的善意和诚信。警察会记录这一事件,但并不会将其视为犯罪行为。相反,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正面的行为,显示了公民的责任感和合作精神。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或询问,但这并不意味着会对捡到手机并归还的人产生不良后果。总体而言,诚实和合作是我们应该倡导和支持的价值观。 结语 诚实与合作是我们应该倡导和支持的价值观。在面对公安机关的传唤或拘留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是明智之举。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但在复杂案情下可延长至14天,对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天。侦查人员在搜查时需遵守法定程序。若对公安办案不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赔偿。对于失主主动交还手机,一般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反而显示了善意和诚信。尽管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但诚实与合作始终值得提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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