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跟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
释义 | 不一定算重婚,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重婚分为: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指未离婚,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即构成重婚。事实重婚是指未离婚,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即构成重婚。所以,认定是否重婚,不是以双方生育子女为前提,而主要看是否重复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结婚,但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重婚罪女方是否判刑 重婚罪女方是否判刑视情况而定: 女方如果不知道对方已经有配偶的而结婚的,不会判刑。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的民事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对方构成重婚罪。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对有重婚婚行为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二、有哪些行为属于重婚 属于重婚的行为如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不属于重婚罪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3、单身一方因不知道另一方有婚姻关系,被骗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之共同生活的,单身一方因在主观上不明知另一方存在婚姻关系,只是因受骗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不构成重婚罪,而欺骗的一方因故意则构成重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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