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一岁离婚,判给哪边的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时,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除非母亲对孩子有重大不利。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对于代为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情况,法院可判决损害赔偿。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或不利影响等。离婚财产分割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共同财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法律分析 孩子一岁半离婚会判给谁 归母亲比较多。 两岁以下,尚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除非由母亲抚养对孩子有重大不利则例外。如果他家硬要孩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女方先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不管谁先提出离婚,如达成离婚协议,则按协议来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则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如果判离,在财产方面:存款,车和房子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抚养权方面,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对于一岁半以下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对孩子的抚养有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存在争议,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抚养方不尽义务或虐待、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至于女方先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将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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