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合同 和 劳动合同 的区别在于: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只存在经济关系,而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经济关系; 3.主体的待遇不一样。 劳务关系 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劳动合同是 劳动法 和 劳动合同法 ; 5.产生的法律责任不一样。务工合同不存在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 试用期 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