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3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5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龙岩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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