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莆田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通过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二、莆田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九条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2、《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