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招标中标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1、若是中标人迟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等。 2、若是招标人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3、当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一、投标人不得同时中两个标段吗 (一)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人同一批招标的多个合同段投标时,如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投标人同时中两个以上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合同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如拟投入的项目正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之一相同或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中50%以上(以投入人员最少的合同段为基数)相同的,最多允许该投标人中一个标,并明确确定方法。 (二)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人不同批次或不同招标人类似项目投标时,如拟投入的项目正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之一相同或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中50%以上(以投入人员最少的合同段为基数)相同,已在前一次评标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尚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后续评标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不应当作为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招标人可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中标候选人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到项目实施现场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其更换人员,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更换后的人员的资格、经验等方面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配置备选人员的,招标人可以允许其用备选人员替换与其他中标标段重复的正选人员。该中标候选人因同时中标人员相同而不能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到项目实施现场且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更换人员的,应当由投标人选择其中一个标中标而放弃其它标,招标人不应当没收其放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确定后备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以上原则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了中标合同后迟迟不回来我该怎么办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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