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父亲是否可以起诉遗弃罪?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可以告父亲遗弃罪,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父亲有能力扶养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那么可以告其遗弃罪。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般遗弃罪是指遗弃老人还是孩子?如何构成遗弃罪?如果被判遗弃罪,会有什么判决? 遗弃老人的行为构成遗弃罪的条件:1、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4、主观上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父亲与继母结婚十年,父亲己去逝,我们要扶养继母吗?他们结婚时我们都结婚生子 继母与生父离婚后没有义务抚养继子。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基础决定了生父母对子女是第一位的亲权关系,而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离婚时继父母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不能勉强,本着血缘关系第一位的原则,仍应由其生父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遗弃子女是遗弃罪吗? 遗弃罪的构成,与父母遗弃孩子的时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遗弃的情节恶劣的,就可构成遗弃罪。该罪的主体是,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并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侵害的客体则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父亲去世后,父亲的抚恤金是否只属于配偶? 父亲去世抚恤金不是都归母亲。抚恤金不是遗产,原则上,抚恤金的分割不按遗产继承的处理原则,只是可以参照遗产继承的分割原则。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与父亲在一本户口本上,父亲去世,财产是否继承? 法律对财产的继承作出了如下的规定:1、继承的财产一般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等;2、继承财产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存在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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