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续履行的特征: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其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来履行义务;以及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为条件,在对方未提出请求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合同标的已灭失;合同无效;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继续履行有哪些法律依据 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1、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内容: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当事人协商一致时,或者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分别有限期履行应履行的义务;修理、重做、更换应履行的义务;法律其他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继续履行的规定 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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