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迁移的步骤是: 1、户籍证明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一些派出所将要求当事人在出具户籍证明之前向村委会出具迁移证明; 2、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出具迁入证明,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如房屋迁移,是指房地产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将出具许可迁入证明,即迁入证明; 3、出具迁移证明,办理落户手续,持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