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证办理方法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应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不得丢失、变更或借款。户口迁移证因意外遗失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报告。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