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配偶父母名下的房产,是有效的,只要出资购房的这一方父母在办理房产登记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将房产登记在配偶父母名下也是出自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那其将房产登记在配偶父母名下的行为合法有效,该房产是配偶父母的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的财产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贷也是由其子女用个人财产偿还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产登记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