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
释义 | 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的内容有: 1、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 3、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4、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5、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6、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7、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一、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 物业费是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时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一般在购买房屋后就开始交纳。如果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物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1、产权、经营权分离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 2、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3、专业高效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4、经济合理原则。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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