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步骤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等等。【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